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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办事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8/6     浏览次数: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

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第二十七条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上资规[2016]6)分则10.3.1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请材料

1.芜湖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

3.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5.完税证明(原件)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土地登记成果无解析坐标的,原件)

七、特别提示

1.继承人、受遗赠人单方申请登记。

2.继承权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应由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

3.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受理后,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应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入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

4.个人能够通过刷脸获取身份信息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

5.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交。

八、网办深度:三级

九、到现场次数:1

十、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公告、函告、调查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芜湖市不动产登记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5.办结(送达):受理材料登簿后转至审核发证科进行制证、发证。

十二、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

2.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每件80/件,非住宅每件550/件。2)证书工本费:10/(核发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取,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

十三、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十四、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2(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芜湖市不动产经开区分中心办事大厅)

芜湖市弋江区天井山路38(芜湖市不动产城南分中心办事大厅)

十五、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

0553-3836963(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0553-5844378(芜湖市不动产经开区分中心办事大厅)

0553-3021353(芜湖市不动产城南分中心办事大厅)

2.监督电话:

0553-5858206(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0553-5919928(芜湖市不动产经开区分中心办事大厅)

   0553-2021205(芜湖市不动产城南分中心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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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3-5862800 1819650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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